治安消防科办公室:柳林校区腾骧楼102号,负责人:李风易,电话:87092740;
光华校区负责人:王宏杰,87352119,光华校区保卫处办公楼206号。
【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校园治安预防与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治安防范,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各类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
负责在校内开展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参与调解校园矛盾纠纷;
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负责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处置或参与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负责24小时值班安排及管理;
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
【监控室管理】
1、队员服从校卫队管理,在治安消防科指导下开展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和值班记录;
3、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4、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进行全程监控,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室,并密切监控;
6、对警报和误报及时处置,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无法排除和修复的立即通知维保;
7、爱护设施设备,不得上网,不得利用电脑播放音频、视频文件;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