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科

发布日期:2022-12-05

治安消防科办公室:柳林校区腾骧楼102号,负责人:李风易,电话:87092740;

光华校区负责人:王宏杰,87352119,光华校区保卫处办公楼206号。

【岗位职责】

  1. 负责开展校园治安预防与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治安防范,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2.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内各类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

  3. 负责在校内开展的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参与调解校园矛盾纠纷;

  5. 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

  6. 负责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8. 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处置或参与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9. 负责24小时值班安排及管理;

  10. 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

    【监控室管理】


    1、队员服从校卫队管理,在治安消防科指导下开展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和值班记录;


    3、未经许可,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4、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进行全程监控,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室,并密切监控;


    6、对警报和误报及时处置,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无法排除和修复的立即通知维保;


    7、爱护设施设备,不得上网,不得利用电脑播放音频、视频文件;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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