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活动审批备案程序

发布日期:2021-03-29

一、室外、室内活动(除教室)均需填写《校园文化活动审批表》(下称《审批表》),由活动安全负责人(指导老师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留联系电话后,到保卫处治安消防科(腾骧楼102)进行审批。参与人数400人以上大型活动,必须由主办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表明具体意见。

二、一般活动在《审批表》中注明安全保障人员及措施,以下活动需具备单独安全预案:参与人数100人以上;使用学校各会议室、场馆、多功能厅等;主办方、保卫处或相关部门认为必须具备的情形。安全预案需包括以下内容:(1)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2)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具体到个人。(3)突发事件或灾害的应急预案。(4)工作人员学习安全预案的承诺。(5)其他注意事项。

三、参与人数400人以上大型活动,在审批完成后提交两张《审批表》复印件到保卫处治安消防科备案。

四、依照学校规定,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如国际国内知名学者讲座、重要学术会议、大型演出等,主办方应在保卫处审批后到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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