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政策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仅限于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毕业生,没有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学生无需在学校办理户口迁移事宜。户口迁入至学校的学生,毕业时户口将随之迁出。升学至本校研究生的,将继续保留在本校学生集体户。如有意愿迁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特别注意,请有意向落户成都的毕业生,务必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cdweihuzheng)进行实名认证,如不进行实名认证,将影响正常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1.保卫处根据学校毕业生事务系统学生本人填写的户口迁移信息打印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无需学生本人前来办理。
重要提示:学生本人务必要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确认所填写的迁移地址能否保证落户,不可仅凭个人主观意愿随意填写,否则将导致无法落户。
2.保卫处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后,由各学院(中心)到保卫处统一领取本学院(中心)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并发至各毕业生,离校后由毕业生本人携带至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四)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学院(中心)领取本人的《户口迁移证》,以便落户。如不及时办理落户,将会在需要户籍证明时造成极大不便。
二、常见问题
1.问:毕业生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毕业生档案不同,学生本人不能携带、查阅自己的档案材料。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办理落户,是个人行为。
2.问:毕业后未在成都就业或考取外校研究生,但本人希望将户口保留在成都,是否可以直接将户口从学校迁移至成都市某意向区(县)?
答:可以。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的相关规定,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均可申请落户成都。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前置条件:必须本人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cdweihuzheng)进行实名认证,如不进行实名认证,将影响落户。实名认证成功后,按要求在该公众号上进行入户申请。
(2)所需资料。实名认证并进行入户申请后,向申请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落户:
①《入户申请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
②毕业证书(如遗失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迁移证》(毕业时保卫处统一发放至学院)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无房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原件)
3.问:应届考入本校研究生,户口怎么办?
答:应届考入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将直接转为学校研究生集体户。若学生本人愿意迁出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
4.因延迟答辩等原因暂未毕业,但已领取到《户口迁移证》,需要交回保卫处吗?
答:未毕业但领取到《户口迁移证》的,须于毕业典礼后两个工作日内交至保卫处(腾骧楼233),由保卫处予以取消迁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还至保卫处的,将导致户口误迁。
5.问:户口可以邮寄到原籍地派出所吗?
答:不能。必须是学生本人(或委托人)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6 问:报到单位是单位总部,单位要求户口迁移在下属单位怎么办?
答:学生可以根据单位要求的地址在毕业生事务系统中填写下属单位的地址,保卫处将根据系统中学生本人填写的地址办理户口迁出,如本人未在系统填写下属单位地址,导致户口迁移地址打印为单位总部地址。学生本人在领取《户口迁移证》后,于毕业典礼后两个工作日内持《户口迁移证》到腾骧楼233办公室进行改迁。错过改迁时间的,需学生本人自行前往温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7 问: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可以保留为农业户口?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若本人没有迁往其他城镇的要求,户口一律迁回原籍地指定的非农业集体户,保留非农业户口。具体能否转为农业户口,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8. 问:毕业时领取了《户口迁移证》,但未及时到迁往地落户,现在户口迁移地址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开具相关证明后,前往温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改迁,将迁往地址更改为新的落户地址。
9 . 问:《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期限?过期了怎么办?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30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30天之内到迁往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建议同学们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落户。
如《户口迁移》超过有效期影响正常落户,需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出具相关证明,并持该证明前往温江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延期。
10. 问:《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联系《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公安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证明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然后持未落户证明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再持未落户证明和保卫处出具的相关手续前往温江区公安局办证中心申请补办。
11 . 问:是否可以将户口从学校直接迁移至已购置的成都房产上?
答:可以。须首先户口迁出之前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进行预约申请,向房屋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入户申请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
(2)毕业证书(如遗失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毕业时保卫处统一发放至学院)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12. 问:毕业生事务管理系统中户口迁移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一栏怎么填写?
答:户口迁移单位和迁移地址一栏均可填写户口迁移的具体地址。
13. 问:本人已购置成都市A区的房产,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成都市B区吗?
答:不可以。本人在成都市内有房产,如欲申请落户成都,只能将户口迁移至房产上,不可将户口迁移成都市其他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