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元旦假期和新年即将到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精神,为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巩固学校前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成效,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每日坚持对消防器材进行巡检,查看是否缺失、损坏或过期,并巡查各教学、办公、公寓区域内的电器、电源是否过热或散发异味,周围是否摆放易燃物等,消防通道是否堆放有杂物,要确保其畅通。如有问题当场整改,消除隐患。
二、在各区域内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违章电器和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三、值班人员加强岗位值守,做好相应记录及信息报送工作。
四、每日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所有电源、电器开关,防止意外发生。
就以上内容,保卫处将根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请各单位在节前安排加强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落实消防管理责任,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平安。
保卫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