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寒假期间师生员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二、各学院(中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在学生离校前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帮助学生提升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注意防范因盗窃、火灾、拥挤踩踏、诈骗、非法传销、交通事故等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如若外出旅游须严格请销假制度,尽量不到危险地区旅游,在旅途中发生问题,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特别要提醒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提高各类安全事故的自我防范意识。
三、各单位特别是学院(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安全重点部门要在寒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通道、贵重物品保管、防盗设施、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出租商铺消防安全等),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隐患及整改情况报送至保卫处。
四、各单位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值守,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守。
五、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教职工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额现金。
六、学校食堂、超市应严格做好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品卫生事故的发生。
七、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家庭住宅时,应关闭水、电、气开关,锁好门窗;自驾车外出时要关注冰雪天气的预报,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酒后及疲劳驾驶。
八、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九、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092110(柳林校区),87352110(光华校区)。
保卫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