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户政大队《关于在全区开展集体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校原老体制部分教职工已不符合集体户管理的要求,需要进行清理规范,具体事宜如下:
一、我校集体户清理对象
1.凡户口在光华村街55号集体户的老体制教职员工,已在本市购买合法稳定住所的(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集资房、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以及直系亲属产权房等),应将户口迁到经常居住的地方设立为家庭户;
2.在本市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可迁到直系亲属所在的家庭户内或自立家庭户;
3.因辞职、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的,应迁出。
二、办理流程
凡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教职工,请持本人集体户内页、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属地派出所办理迁入。
三、其他事宜
1.部分教职工的集体户内页已从保卫处借出,如遗失,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集体户空白页(保卫处领取)和保卫处出具的遗失证明到光华派出所或青羊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补发。
2.保卫处集体户管理办公室:柳林校区腾骧楼233室,联系电话:87092119,联系人:邓老师。
光华派出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12号,联系电话:87370431。
3.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及各区(县)办证中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各辖区派出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职员工于2019年5月30日前往办理迁出,逾期未进行办理的,青羊公安分局将对户籍信息采取内部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