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接收对象
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接收非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预科学生户口。
2.《户口迁移证》相关要求
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同时请注意:
(1)《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3)本科生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写明本人所属专业、学号、身高,研究生注明本人所属学院、学号、身高和录取类别(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3.收取资料
新生准备好下列资料交至迎新报到点,错过新生报到时间的,请于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提交至学校保卫处(腾骧楼233办公室),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入户事宜。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一张1寸标准证件照(白底)。
4.注意事项
办理新生落户工作约需两个月,入户完成之前暂不能办理成都身份证。故请入学后需办理银行贷款或因其他事宜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学生,在原籍迁移户口前请办理好身份证以便入学后使用。
5.其他说明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目前的落户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除可选择落户至我校学生集体户以外(须符合本须知中第1项条件),也可选择落户至成都其他区域,具体申请办法请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cdweihuzheng)详细了解。
6.咨询电话
学校保卫处户籍咨询电话:87092119,87092154。